早起开门七件事,柴米油盐酱醋茶。关于酱油,我们之前已经聊过了。今天,我们就来聊聊食醋。新的国家标准《GB 2719-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》在2019年12月21日已经代替了旧标准《GB 2719-2003 食醋卫生标准》。
先来说说定义,在《GB 2719-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》中,对于食醋(包括甜醋)的定义如下:
其次关于食醋的标签,相较于旧标准,以下几点有所变动:
1、预包装食醋的包装标识上应醒目标出“食醋”或“甜醋”字样,不再标识“酿造食醋”或“配置食醋”。
2、预包装食醋的标签应标示总酸含量,对于食醋中总酸的理化指标如下表。表中新增了对于甜醋的总酸指标要求。
3、散装食醋应在容器或包装外侧标示上述两项内容。
再来说说食醋的配料,在新标准中,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GB 2760的规定,冰乙酸(又名冰醋酸)、冰乙酸(低压羟基化法)不可用于食醋,也就是说,随着旧标准《GB 2719-2003 食醋卫生标准》的废止,冰乙酸(又名冰醋酸)、冰乙酸(低压羟基化法)不可再用于食醋的配料中。
最后提一点,《GB 2719-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》代替的标准是《GB 2719-2003 食醋卫生标准》。有关酿造食醋的标准《GB/T 18187-2000 酿造食醋》尚未被废除,仍是现行有效的。虽然此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,但前言中提到一点:本标准的第8章为强制性的,其余为推荐性的。
《GB/T 18187-2000 酿造食醋》的第8章内容如下
按照酿造食醋标准中的定义:单独或混合使用各种含有淀粉、糖的物料或酒精,经微生物发酵酿制成的液体调味品。产品的名称仍应该标明“酿造食醋”。
由于《GB 7718-2011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4.1.10条规定了进口预包装食品可以免于标示产品标准号,所以进口的食醋不需要标识产品执行标准。
关于食醋的新标准就讲到这里,若想了解更多标签的知识,请持续关注我们的公众号哦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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